【學務處】 轉知_<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新北市>簡章

1.校內交件截止日期 : 2025 年 09 月 11 日 ( 四 ) 4pm
2.交件地點 : 本校學務處訓育組
3.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4.作品規格:請自行參照比賽簡章P3-P5之規定。
5.交件方式 : 請將已用中文正楷填妥內容+參賽學生本人及指導老師親筆簽名之紙本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後繳交。
6.報名表填寫須知:
(1)請填妥報名表上方之<類組>欄位。(例如:漫畫類國小低年級組)
(2)<縣市別>欄位:請填[新北市臺商學校專區]
(3)高中組如參加類別須附100-200字作品介紹:
A.請參賽學生自行以電腦打字,列印出紙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B.作品介紹文字<電子檔>需於截止日期前寄至訓育組信箱: yuan@tshcmc.edu.vn
7.請參賽學生詳閱 <比賽簡章 >內容,如參加之創作類型指定要裱框:
(1)請自行完成錶框後再交件。
(2)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8.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
9.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1位就學學校老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老師,並須具指導事實),收件後,不接受各校更改指導老師姓名。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